成都金堂:100万个金龙大红灯笼完成交付******
中新网成都1月12日电 (邹立杨)连日来,在成都市金堂县金龙镇鸿发灯笼厂,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映入眼帘,到处挂满了红彤彤的灯笼。生产车间里,工人们正在有条不紊地忙着,打灯笼套、串灯笼架、绑灯笼、拉金丝线、晒灯笼、做装饰、挂配件、贴上装饰物,一个看似简单的大红灯笼就制作完成了。
金龙镇鸿发灯笼厂负责人陈洪说,鸿发灯笼厂主打产品铁口断灯笼的产量,比去年翻了一番,现在都是加班加点为客户赶制春节所需要的灯笼。
100万个金龙大红灯笼完成交付。 金堂县融媒体中心供图在生产车间一旁的灯笼展示厅,近百种样式、大小不一的灯笼,喜庆红火吸引了不少商家前来订货。
作为中国年味中最具表现力,象征着团圆、兴旺的红灯笼,目前已迎来生产消费的旺季。从2022年的9月开始,陈洪带着120名工人到现在已经生产了100万个灯笼,且全部交付。下一步,金龙镇鸿发灯笼厂还将继续扩大生产规模,让金龙镇的红灯笼照得更广、更远。(完)
丁真发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2月2日,四川理塘县人民法院在天眼查APP上发布公告,向吴某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显示,该案涉及原告丁真珍珠(丁真)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公开开庭审理。 2月3日,记者从甘孜州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丁真方面回复记者称,“谢谢您的关注支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天眼查APP显示,理塘县人民法院公告称,该院受理的(2022)川3334民初287号原告丁真珍珠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因吴某某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吴某某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2月3日,记者从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一位知情人员告诉记者,此番名誉权纠纷内容大致是因为之前网友在网络上对丁真人身攻击,但这种证据不好搜集。 2020年,丁真走红网络之后,签约成为理塘县文旅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名国有企业员工,担任旅游形象大使。随后,有网友对丁真进行人身攻击,此外,还有部分网友在社交平台给丁真恶意P图,并发布嘲讽甚至造谣的言论。2022年5月8日,丁真在其官方微博号“理塘旅游大使丁真工作室”贴出一份律师声明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丁真珍珠(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该所武荣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表委托人就部分网络用户侵犯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相关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