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一乡村社区集体分红成新年俗 万斤猪肉发到户******
(新春走基层)江苏睢宁一乡村社区集体分红成新年俗 万斤猪肉发到户
中新网徐州1月12日电 题:江苏睢宁一乡村社区集体分红成新年俗 万斤猪肉发到户
中新网记者 朱志庚
“开门红呀咯好模样,满天锣鼓敲不够……”农历腊月二十,江苏睢宁北郊的邱圩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张灯结彩,村民载歌载舞过大年。在睢宁县金城街道邱圩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分红大会现场,邱圩社区拿出30万元为村民准备了猪肉、莲藕、红薯粉条、春联、口罩等年货,全社区1000余户家家可以免费领取到丰富的“分红年货大礼包”。
分红大会现场,村民欢喜领到“分红年货大礼包”。 朱志庚 摄尽管到春节还有10天,但是邱圩社区已经开启“过年模式”,氛围浓厚。数百栋二层小别墅贴上红窗花,门前都挂上红灯笼。在百姓大舞台广场,喜庆的音乐声中,社区16个村组的村民代表,身着新衣,围上红围巾,等待领取“分红年货大礼包”。舞台上,村民自编自演的跑旱船、打钱杆、扇子舞等节目更增添浓浓的年味。
村民载歌载舞庆祝分红。 朱志庚 摄“这块肉不错,这部分可以切成肉丝炒着吃,下面的可以做水煮肉片……”村民围在猪肉边,开心地谈笑着。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肉质新鲜,邱圩社区从本地一家肉联厂购买10000斤猪肉,现场切割,每户村民可以领到10斤。
“我们过年大礼包除了猪肉之外,还有10斤莲藕、5斤红薯粉条、2副春联、2包口罩。莲藕、红薯粉条都是我们村集体合作社种植生产的有机特色农产品。”邱圩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成辉介绍,2022年,村集体收入达到120万元,除去一些办公开支,还有一部分盈余。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社区拿出30万元,首次为村民分红,购置年货。
村民现场领到10斤猪肉。 朱志庚 摄在分红大会现场,获评“最美家庭”称号的村民代表上台领取荣誉证书。“好多年没有看到这么有年味的场景了,如今富起来的邱圩过年氛围真浓。”邱一洋家庭获评最美家庭,77岁的邱一洋说,家里三儿一女,都已成家。一大家人都是二层小别墅,生活衣食无忧。“我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回领到不要钱的年货。过年就吃猪肉炖粉条,这日子美得很哩。”
爷孙俩带着“分红年货大礼包”回家。 朱志庚 摄邱圩社区原是一个区位较好但产业基础薄弱的社区,3773人、1000余户村民居住在松散凌乱、基础配套设施缺乏的村庄。2017年底,张成辉到任社区支部书记后,多次和社区“两委”商议,广泛征求村民与党员代表意见,在金城街道党工委全力支持、指导下,进行老旧村庄改造,实施邱圩社区农房改善项目。
村民李佳现场直播销售邱圩特色农产品。 朱志庚 摄“农房改造涉拆16个小组1000户居民。目前,集教育、医疗、购物、休闲于一体的18万平方米、1100套房屋已建成,村民喜搬新家。”张成辉说,邱圩社区获得“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等称号,打造了乡村振兴邱圩样板。
2017年11月9日,张成辉到任后发现村集体外欠账达140万元。为了摘掉“经济薄弱村”的帽子,从2017年底,社区采取众筹、入股等渠道完成了200万元的筹款,牵头成立睢宁县志兴集体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徐州半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初心物业有限公司。集体合作社流转土地2197亩,经营藕虾、稻虾共养、特色红薯等项目,推出了“俺村邱圩”系列特色农产品,比如生态米、莲藕、香薯、荷叶茶、粉丝、干花等。如今这些产品实现了“线下农超对接、线上平台销售”,年销售额超过8000万元,集体经济收入也增加到目前的100多万元。
藕农举起硕大的莲藕,庆祝丰收。 朱志庚 摄张成辉说:“我们下一步的村集体收入目标是300万元,到时候发放的过年大礼包东西更多。我们会把发放分红年货大礼包延续下去,形成我们的新年俗。”
“欢迎来到俺村邱圩直播间,这是我们邱圩的土特产,生态米、有机莲藕、红薯粉条……”在邱圩社区电商中心创客之家,主播李佳正在现场直播。李佳介绍,自己是东北人,老公是邱圩本地的。由于自己富有东北人的幽默感,因此邱圩社区成立公司后聘用她来做直播销售。这里生态越来越好,她在这里的收入越来越高。
邱艳虎与挖藕人一块商量春节前莲藕的销售情况。 朱志庚 摄虾耕田家庭农场负责人邱艳虎在村里承包了200亩流转土地,发展藕虾共养。据了解,邱艳虎大学毕业后曾在南京工作了9年。2018年,他发现家乡变化特别大,于是萌生了回乡创业的想法。如今,随着经验积累,邱艳虎的家庭农场突破藕虾共养模式,套养了泥鳅、鱼等,农场一年的净利润超过20万元。邱艳虎说,临近春节,外地客商几乎每天下午都来拉走10000多斤莲藕,装车出口到日本、韩国。
宜居宜业和美的邱圩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 朱志庚 摄“新春来临之际,邱圩社区全体村民领到了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红利。下一步,我们计划推进金城街道15个社区村级集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增长,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融合发展。”谈及金城街道未来如何发展,金城街道党工委负责人邢剑信心满满。(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