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拜访线上洽谈 重庆瞄准东盟抢订单拓市场******
中新社重庆1月11日电 (记者刘相琳)记者11日从重庆市贸促会获悉,为助重庆企业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交流和务实合作,重庆市贸促会在线举办“中国(重庆)—东盟国家农产品及农用机械采购云洽会”,相关企业签署部分采购协议,达成部分合作意向。
据介绍,本次洽谈会邀请了来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的33家采购商与重庆36家农产品和农用机械企业开展线上对接洽谈。采购涉及柠檬、柑橘、茶叶、柚子、农机等品类。
经过对接洽谈,泰国巨通机械发展公司和重庆展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柑橘百货公司与重庆汇达柠檬科技集团签署了采购意向协议。泰国—俄罗斯水果联合公司计划从重庆采购2个集装箱的鲜果柠檬产品试单。马来西亚制造商联合会考虑赴渝或请渝企赴马进一步洽谈农机合作。印度尼西亚农业发展平台计划在印尼设立中国农机中心方便贸易往来。
参会企业马来西亚全球科技创新平台首席运营官李振升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马来西亚是东南亚地区的农业大国之一,中国在农产品种植和产业链方面有着成熟且先进的科技支撑。他认为,智能化农业将是马来西亚农企可以重点与重庆农企合作交流学习的方向之一。
新年伊始,重庆启动了“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行动,助力企业参展参会、商务对接、拜访新老客户,并将首站确定为东盟国家。
一支由重庆市商务委牵头、23家渝企组成的商贸团目前正开展为期8天的东盟国家行,出访企业涵盖了重庆特色优势产品各领域。10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中国(重庆)—马来西亚企业经贸对接会”上,现场集中签署一批合作协议,总金额超1600万美元。
据了解,东盟已连续多年成为重庆最大贸易合作伙伴。除了贸易,重庆还不断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合作。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