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悬念揭晓!******
文/王恩博
明天,全球的中国经济关注者将把目光投向北京西长安街11号。
1月1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届时,中国全年GDP增速、人口总量、人均收入、就业情况等核心经济数据将公布。
在这个遭遇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的年份,中国经济将如何交卷?从近期各方面陆续公布一些先行指标中,或能看出一些端倪。
外贸规模创历史新高
外贸是疫情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中国外贸在2021年高基数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分季度看,2022年一、二季度进出口总值分别超过9万亿元和10万亿元,三季度更增至11.3万亿元,创季度规模历史高点,四季度继续保持11万亿元水平。
整体来看,去年中国外贸规模首次突破40万亿元关口、连续6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出口国际市场份额连续14年居全球首位。这份成绩单依然可以用“亮眼”形容。
不过,随着主要经济体持续收紧货币政策,国际需求明显走弱,中国外贸仍然面临挑战。中国银行研究院认为,2022年末中国出口增速有所放缓,国际需求走弱、疫情扰乱生产秩序是主要原因。
在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的背景下,2022年中国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反映出口竞争力和韧性犹在。预计2023年全球经济衰退风险上升、外需不足将使出口增速承压,但供应链完整、稳定有望助力中国出口份额维持稳定。
金融数据平稳收官
金融数据方面,2022年也实现“平稳收官”。
2022年12月末,中国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1.8%,增速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8个百分点,市场流动性继续保持合理充裕。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分析称,2022年以来,在稳增长基调下,货币和财政政策持续协同发力,基础货币投放加大,市场流动性维持充裕,M2增速达到近6年来最高水平;后期伴随财政支出力度放缓等,M2增速虽有所回落,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新增信贷数据也有积极表现。2022年12月份,中国人民币贷款增加1.4万亿元,同比多增2665亿元。去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1.31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
展望2023年,温彬认为,信用扩张有望继续加力提效,在稳增长、扩内需诉求和海外加息约束弱化下,今年货币政策将维持稳健宽松格局,聚焦扩大有效需求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继续呈现总量型和结构性并举的特征,降准降息仍有空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保持在较低区间,以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
2023年中国经济有望迎反弹
除了外贸和金融领域外,还有一些数据释放出积极信号。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秀文此前撰文透露,尽管2022年经济增长速度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但其他多项指标较好完成,一些面向未来的结构性指标有突出表现。
例如,预计2022年经济总量超过120万亿元。产业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出口量均为世界第一,特别是出口达到70万辆、增长超过1倍。粮食产量连续八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在全球通胀创40多年新高的情况下,中国物价总水平保持平稳,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左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在此背景下,官方综合研判,2023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中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汇丰环球研究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刘晶也表示,经济重启是2023年的关键主题,预计在短暂过渡期后,中国经济增长将从明年第二季度开始强劲反弹。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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